余昧看了他一眼。
其实客观来说,他们也不过三天没见,甚至星期一早上余煦回学校的时候,还是被他顺路捎到机场的。
然而他看着余煦被兜帽挡住一个下巴的侧脸,不知为何,却还是尝到些许模糊的安心感。
路上见面只是见面,这一次却是回家了。
余煦能想到他会嫌车厢闷热,却想不到这些没由来的心思,也没察觉他的目光,应付完司机大哥冒粉红爱心的调侃,才转过头来看他。
“你又瘦了,”这次没有什么演唱会后遗症,余煦一看到他凹下去的锁骨窝就忍不住皱眉,心疼得要命,“昨天是不是又喝酒了,每次喝酒你都头疼睡不好,眼睛都泛红血丝了。”
他猜得很准,余昧反驳不了,只能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前几天才剪过,没那么蓬松了,还有点儿扎手。
余煦抿了抿嘴,凑过来检查他的手,又摸了摸他的肩膀和手臂——其实也检查不出什么,一个多月的巡演而已,对余昧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他觉得余煦有点儿小题大做,却也没阻止,放任不安心的小狗缠着他嗅了个遍。
最后实在受不了后视镜里司机有意无意的目光,挠了挠余煦的下巴,无奈道:“不是前两天才见过面吗,怎么跟几年没见了似的。”
“不一样,”余煦退开些许,摩挲着他指尖的薄茧,小声嘟哝,“当时你还在工作……”
巡演期间他没立场说这些,心疼也只能忍着,现在巡演结束了,他看着余昧薄了一层的肩膀就难受,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已经想了十种八种营养餐的搭配了。
余昧看着他,无奈似的笑了一下,不再跟他讨论这些:“我这次回来,应该会在家待一段时间。”
余煦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真的吗,能待多久?”吆和
“一个多月吧,”车里温度降下去,也没那么闷了,余昧换了个姿势,懒倦地靠在车座角落,看着他道,“到年后。”
余煦在心里算了一下距离“年后”还有几天,慢慢坐直了,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他,像是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懵了。
他的眼尾是向下撇的,拖出一道圆钝的阴影,从余昧的角度看过去,那两道双眼皮也比平时宽一些,澄黑的瞳仁里映出暖黄的车内灯,随着垂眼的动势浅浅晃动,看起来温柔又虔诚,很招人心软。
“怎么了,”余昧看他没什么反应,也不确定他在想什么,“不高兴?”
余煦摇了摇头:“高兴的。”
“那怎么……”
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被人抱住了。
余煦搂着他的肩膀,像是终于确认了他就在眼前的这个事实,先前那些或心疼或激动的情绪都沉下去,只剩下一句俗套的“我很想你”。
闷在他肩窝里,叹息似的。
“我真的很想你,”余煦不是擅长掩藏情绪的人,至少在他面前不是,有些话一旦开了头,就很难再停下来,“妹妹,每次看完演唱会,回来的路上我都会想,为什么明明见到你了,却反而越来越想你……”
他说得很轻,一半气声的耳语,大概连司机都听不清,像什么只说给余昧听的小秘密:“后来我才发现,我可能不是想单纯地见到你,而是想你早点回家。”
他当然喜欢舞台上那个光鲜亮丽的余昧,一开始会把他当成偶像,当成藏在心头的艺术品,每周跋山涉水地去见他,享受短短几个小时的演出,也很心满意足。
但后来他其实更希望余昧能待在家里,远离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光鲜圈子,也不用上不想上的舞台,好好休息,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台下那个松弛的、温和又不太爱说话的余昧才是真实的。
追完这场巡演,台前台后地一路割裂下来,他对余昧那个大明星身份的态度其实已经很矛盾了。
以前可能还有一点儿追星的滤镜在,觉得余昧天生适合舞台,不站在镜头前可惜。
看完最后一场演唱会后却只剩下心疼了,恨不得那张所谓的合同能早点儿到期,让余昧回到正常的生活里去。
“一个月太短了,”余煦无声地叹了口气,“等到明年合同到期,你就能好好休息了。”
他避开了死亡的话题,似乎只是在谈论退休生活的可能性——余昧垂下眼,一时分不清他是忘了,还是故意避之不谈。
但他刚跑完巡演,确实处在对这个身份最抵触最厌恶的时候,余煦这番话说出来,倒是阴差阳错地说到了他心里。
车开进城区,周围的灯火也渐渐亮起来,暖黄的路灯光映进单面玻璃里,像某种尘埃落定的信号。
余昧沉默良久,没说什么,只是拿出手机拍了张照——是两个人叠在一起的衣角。
那张照片很快出现在他微博上,配文简简单单,只有三个字。
“回家了”。
第47章 惊喜
余昧那条“回家了”的微博又爆了一波小热搜,从半夜挂到第二天中午,当事人却并不知情——到家后他就把工作用的手机关机扔到窗台上了,反正真有急事,向蝶也会私下联系他。
之后的两天他先给自己放了个假,也没写歌练琴,每天就是睡到自然醒,看看电视,陪猫玩,顺便捡回了他之前唯一的闲时爱好:插花。
说是爱好,其实也不太恰当,插花是一个映射内心的过程,以前他只是遵从医生建议,通过这种方式来认知自己潜意识里被压抑的东西,排解情绪,顺便打发时间。
但他对自己的作品有些强迫症,写歌也好,插花也罢,总是要弄到满意了才停手,不知不觉一下午过去,回过神来已经是傍晚了。
近来他偏爱淡色的花,像是月季和门廊绒球,一支一瓶,用松枝作陪衬,很清简,和以前把花放到临近枯萎才动手的风格也不太一样。
弄完了发给他的私人医生看,收到的回复是“平静松弛,是好的预兆”。
余煦工作日还要上学,通常是给他做完早饭就出门了,到傍晚才回家,先给猫放饭,然后准备两个人的晚餐。
小蘑很黏他,看他进厨房总要跟过去,蹭着裤腿喵喵叫唤,试图从他手里换到一只虾,或者一小块白水煮鸡胸肉——这一招屡试不爽,于是后来给猫开小灶也成了他常规日程的一环。
他对余昧开演唱会又轻了十斤的事实耿耿于怀,吃饭时总是不动声色地给人夹菜盛汤,菜倒是没什么大鱼大肉,都很家常,但搭配是刻意动过心思的,养胃,营养也很均衡。
余昧会在动筷前给菜拍张照,算是为以后微博营业做准备——排斥归排斥,该做的事他还是会做到尽善尽美。
吃完饭还是各干各的,余煦的期中考还没结束,前段时间追巡演,专业课还是多多少少落下一些,也要补起来,就待在客厅学习,敲一段代码再抬头看看余昧,“劳逸结合”。
他们专业在全国评级都是数一数二的,内部竞争也是出了名的激烈,他看起来温温柔柔没什么野心,恋爱脑似的整天围着心上人转,骨子里的胜负欲却还是很强。
以前还在读高中的时候,他怕余昧失望,大大小小的考试成绩总要扒在年级榜首,掉到第二名都会很不甘心,暗自较劲地加倍补起来。
那所学校很一般,小县城里二三流的水平,周围的学生也大多庸庸碌碌,很少有他这么一门心思往上爬的,有时候班主任都担心他走火入魔,委婉地劝他放松一些,以免高三绷得太紧,读成书呆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余昧就是他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本人反而无所事事,就坐在沙发和茶几之间的那段缝隙里,看看静音的投影,或是翻新一把旧吉他。
可能是巡演那段时间透支太甚,每天都缺觉少眠的,这几天余昧都困得很早,被薄薄的暖气烘那么几个小时就有了睡意,像精力不足的老年人。
但按时休息对他来说是好事,尽管睡眠质量很一般,又多梦,夜里无缘无故醒来好几次都是常事,但至少能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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