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又换了一种题材。
约翰却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从第一部 作品开始,路易斯就在尝试不同的题材。路易斯一直是这样不停的挑战自己,开拓新领域的作家。
“我很期待你的新作品。”约翰笃定回答:“只要是你写的,无论是什么作品,都一定很好看。”
……
哈利坐在办公室里,愁容满面。
哈利是《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兼继承人。《哈特福德文学报》是由他父亲创立的报刊,传到他手上时,《哈特福德文学报》已经是哈特福德的老牌报刊了,平均销量五万份。
哈利一直很有野心。
他觉得现在远远不够,他想要把自家报刊发展成全康州最有名的报刊。为此,他重金挖来名作家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进行小说连载。
查理兹的上本小说《六个罗宾汉》在全美爆火,销量突破了十五万册,查理兹更是凭借这本小说获得了超过十万美元的稿费,名利双收。
为了把查理兹挖到《哈特福德文学报》,哈利咬牙开出了每行一美元的高价。
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小说《非洲历险记》的初期,的确是带动了报纸的销量,《哈特福德文学报》的最高销量一度涨到十万份。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哈特福德文学报》成为康州最出名的小说报刊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一切都在那个可恶的麻省人来到康州后改变了。
那个叫做约翰的麻省人在康州开办了一份新报纸,并在新报纸上继续刊登路易斯小姐的新小说《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路易斯小姐是一个很有才华和灵气的作家,哈利在看到她的第一部 作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时就看出了她身上的才华和潜力,而她随后的作品《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部作品更是让他彻底坚定要挖角她的决心。
然而约翰这个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的祖先那样狡诈如狐,紧紧抱着路易斯小姐这颗摇钱树不撒手,哈利只能遗憾离去。
那时候他可没想到,这个麻省佬竟然踏进了哈特福德,并且成为了他强劲的竞争对手!
在最初,哈利根本没有把约翰和他的报纸放在眼里,要知道并不是谁都可以在哈特福德扬名立万的,一个乡下佬的新报纸要不要多久就会在哈特福德破产倒闭。
他千算万算,唯独漏掉了《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恐怖魔法,这部小说简直宛如病毒一样以哈特福德为中心向全国流传,无数小姐为它痴狂,无数先生为它痛哭流涕。
凭借这部小说,约翰这个乡下佬顺利在哈特福德站稳脚跟,严重挤压《哈特福德文学报》的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哈特福德排名前几的报纸。
哈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的销量一度低到五万份(这是查理兹没来之前的销量!),取而代之,则是约翰的《哈特福德小说报》在上个月发行了十二万份!
前不久,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夜莺与玫瑰》的露西小姐也转投了《哈特福德小说报》,开始在约翰的报纸上连载新小说《穿斗篷的猫》。
哈利曾经极力挽留过露西小姐,并且开出了优厚的待遇。
他至今无法忘记当时露西小姐脸上露出的梦幻笑容,她一脸憧憬地说:“路易斯小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受了路易斯小姐的影响才会踏上写作这条路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路易斯小姐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您无论给我多少金钱,都不能让我改变这个梦想。”
哈利无语凝噎,颓然不已。
又是路易斯小姐。
他虽然早就知道路易斯小姐是一位天才,但是此时路易斯小姐用她的作品告诉了约翰,他的想象力还太过贫乏,路易斯小姐是比天才还要可怕的怪物。
哈利的父亲,在退休前曾经告诉过哈利这样一番话:“有一种作家,他们是凌驾于所有天才之上的怪物,如果遇到了这种怪物作家,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收服,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后悔,因为凡人们只会在怪物的进攻下溃不成军。”
哈利父亲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怪物。
她写的小说初期销量惨淡,但是却在半年后销量达到可怕的三十万册,在美国掀起阅读狂潮,间接影响了一场重要战争的局势,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进行流传。
这名怪物曾经来过哈特福德文学报投稿,却被哈利的父亲给拒稿了,这件事也被哈利父亲引为平生憾事,所以在退休前他才会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儿子。
难不成,他也要重复父亲的命运了吗?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进来。”
新来的实习生走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了哈利的桌子上,“主编,这是新一期的《哈特福德小说报》。”
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敌人,哈利每周都会订阅敌人约翰的报纸。
哈利扫了一眼桌面的报纸,立刻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一边拿起报纸展开,一边问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实习生解释道:“今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夹杂了一份赠刊。”
“赠刊?”哈利挑了挑眉毛,嘀咕道:“约翰那个老东西又在搞什么花样?”
他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走了。”
实习生走后,他抖开报纸,先找到了约翰的赠刊,“守夜人日报?这是什么古怪的名字?”
约翰这是野心不小啊。《哈特福德小说报》刚出头,又野心勃勃想要开创新市场。
哈利不由在心里咒骂道: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宛如秃鹫一样追逐着财富,永远学不会满足!
他收回思绪,如临大敌开始阅读这份报纸。然后他“咦”了一声。
“《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
他心里一个咯噔,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沉着脸,迅速看完了这篇文章,表情扭曲,又爽快又痛苦,如果让刚才的实习生看到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大惊失色,嚷嚷着主编终于疯了。
哈利没忍住狠狠锤了下书桌,“Fuck!有了路易斯小姐还不够,约翰是从哪里又挖到了一个怪物?他是怪物搜集家吗!”
“作者是怀特伯德(Whitebird)和兰斯(Lance)?又是两个新人吗?约翰那个老家伙为什么总是能发掘优秀的新人?!”
这个故事太他妈好看了吧!
短短一章,其实没有讲太多剧情,就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被闪电劈中后,竟然穿越时空来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是英吉利的殖民地,备受欺压和压迫,主角一来就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好有个好心的绅士让仆人救了他。
主角惊魂未定道:“上帝啊,您救了我的命!您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绅士笑着回答:“我叫乔治华盛顿,是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拯救选民是我的职责,您不必报答我。”
主角:???
乔治华盛顿的大名在美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主角熟知华盛顿的生平,知道他曾经在1759-1774年期间担任了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主角精神恍惚,不可置信,难道他真的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Di44章 就这样结尾了。
哈利心里竟然该死的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起来!
他真的很想知道主角到底是不是真的穿越到了百年前的美国!这个救了主角的好心绅士究竟是不是美国国父华盛顿先生?
主角遇到华盛顿先生,又会发生了什么?他熟知历史,会利用优势帮助华盛顿先生抵抗英吉利殖民者,解放美利坚人民吗?
该死的!他就是见鬼的好奇!
哈利越发愤愤不平,这么奇妙的故事为什么不在他们报纸刊登呢?
他暗自生了一会儿闷气,然后打算开始看第二个故事,在看之前,他在心中暗自祈祷这个故事千万千万要是个无聊的故事!
第二个故事叫做《重回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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