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沅宁:咪咪——
小弟们:大哥!大哥你不是叫丧彪吗?为什么他叫你咪咪?
咪咪:强者的事情你们少管
第117章 过命的交情
燕云舒:“……”
他沉默了一下, 然后忍不住笑起来,接着越笑越大声,捧着肚子笑得差点儿滚到地上去。
“它可是老虎, 你叫它咪咪?!哈哈哈哈!”燕云舒笑得眼泪都擦了两遍, 这才停下来, 他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一下沅宁, 伸出了手, “你真有趣。”
沅宁伸手和他握了握手,这是表示亲近和信任的意思,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就和寻常小哥儿不同的燕小公子,竟然是先向沅宁示好的那一个。
燕云舒握手的力道还不小,但还不至于把人捏疼, 松开沅宁的手之后,就开始逗趴在沅宁腿上的小老虎。
小家伙被教育了不准抓挠衣服裤脚, 所以刚被放出来,就跑到沅宁面前,用脑袋蹭他的小腿,然后伸出爪子, 扒拉一旁的椅子, 在椅子腿上拍拍,示意自己要上去。
小虎崽现在连走路都走不好, 更别说跑跳了,动物的天性让他习惯性扒拉着人的裤腿往上爬, 但是被沅令舟教育过后,就变成了趴在腿上,或者旁边的椅子上,还不会伸指甲, 聪明得很。
它也不怕生,记住了燕云舒的味道之后,就算被摸脑袋也不躲,但亲近也谈不上,只是乖乖趴在沅宁的腿上玩。
最近小家伙已经慢慢可以喂一些肉了,煮熟的肉给撕得碎碎的,拌上鸡蛋,比大多数普通人吃的都好,因此个头也长得很快,这都快有十斤重了。
虽然看着和猫差不多大小,但因为骨架大,骨头重,所以趴在腿上也有点压腿了。
燕云舒和小家伙玩了一会儿,就能够上手去抱了,他对小虎崽爱不释手,连问沅令舟是哪里捡的,他也想捡一只回家养。
可惜捡老虎不像捡猫狗,不可遇也不可求,就连帝王家的老虎园,基本上也是常年空着,这玩意儿野生的不好抓,抓来养不熟,圈养又不下崽……
沅令舟带着燕云舒出门玩儿去了,沅宁摸了摸留下来陪他的猫妈,抱着猫吃早饭去。
吃完饭,这几日给他和沅令舟的院子也收拾出来了,今天天气不错,沅宁问府里的人要了几本书,又要了些笔墨,照着记忆里的东西,开始慢慢写策划,反正闲着没事儿。
开店的策划写累了,就看书,书看累了,就起身活动活动。
这将军府的院子够大,还有花园、水池,景致一点儿不少。可沅宁没有多少心情,他在等信,等方衍年来接他。
府中虽然安全,但也不自由,外面的消息传不进来,沅宁也不方便出门,他唯一能帮上忙的,就是乖乖等待。
分明以前,在身体好起来之前,沅宁也是经常待在屋子里的,有时候十天半个月可能都不会出门,最远就是在房前屋后的菜地里走一走。
现在呢?
心里面空落落的,即使让自己忙碌起来,一回神以为时间过去了很久,然后发现,原来只是自己觉得漫长而已。
好在燕云舒这人很是会找乐子,还牵了自己的小马驹来教沅宁骑马。
沅宁开了小卖部之后,给家里买了好多头的牛、驴子,马却一直都是租的,即使是北上入京,也有殷霄的车队,根本没机会自己买。
不过,家里虽然没买马,沅宁却坐过很多次马车了,对马儿也不陌生。
这小马驹是燕云舒去年及笄收到的生辰礼物,之前养的那匹年纪大了跑不动了,便牵去养在了乡下的庄子里,这匹又这么小,显得有些青黄不接。
其实哪里是家里人没考虑到,完全是这小哥儿太皮实,一点儿不像个哥儿,天天往外跑,这不,都十七了婚事还没定下来。
虽然也不完全是燕云舒的问题,薨逝不久的老皇帝年纪大了,朝廷局势动荡,他们燕家又掌控了不少兵权,轻易和谁结亲都不合适,这么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还好燕云舒也不着急。
“来,我扶你上去!”
小马驹对燕云舒来说太小了,骑着都跑不畅快,但对于沅宁这种初学者来说,就刚刚好。
沅宁感觉不太行,他不信不相信燕云舒的力气,而是害怕自己没坐稳滚下来把人给砸了。
沅令舟也觉得,于是过来轻轻一提溜,沅宁就稳稳坐到了马背上。
沅宁:“……”
他哥比这小马驹还高。
得亏在上马之前燕云舒就给他讲过了要领,沅宁坐上马背之后也没惊慌,熟悉了一下,便扶好马鞍,让他哥牵着缰绳带着他的院子里溜达了。
马儿走起来吧嗒吧嗒地,十分有节奏感地晃悠,摇得沅宁的心情也跟着放松下来。
燕云舒原本是想给他牵绳的,但沅令舟让他去跟小虎崽玩去,话虽然说的委婉,但燕云舒还是听出来了,这家伙嫌弃他不靠谱!
真是气死燕云舒了,他这个人送外号小霸王的混世小魔王,还从来没被这么鄙视过!
至于混世大魔王是谁,那是他哥。
这个暂且不提。
燕云舒装模作样往旁边走,实则趁沅令舟不备一个偷袭,可沅令舟是什么人呢?十丈外的树枝上有小鸟踩两下脚丫子他都能听到。
当然是有些夸张了,但这么多年打猎的经验,比起没有天赋的燕云舒来说,那还不随便拿捏。
简直是燕云舒都看清了那只抓他脚的手,都来不及撤回,他自己就把脚踝送到人手里去了。
可恶啊这家伙!!!
根本打不过。
燕云舒灰溜溜跑了。
坐在马背上的沅宁感叹:“我都不好意思让你别欺负他。”
这小哥儿还真挺有趣一人。
沅宁花了一天的时间学会了骑马,当然,仅限于骑着小马驹在院子里走,但凡换成正常的马……他都爬不上马背。
第二天,燕云舒又把自己的狗牵过来给沅宁玩。
燕云舒养的狗是北方这边常见的东北猎犬,又叫大笨狗,模样就是后世人们印象中最普遍的田园犬,很多人称之为“土狗”。
别看这种猎犬的俗名不好听,但养着一点儿都不孬。
东北猎犬从外观来看,和真正的北方野狼的长相还是很相似的,而且它个头大、皮毛厚实,即使是在雪地里也能奔跑捕猎。这种狗的面相看起来有点笨笨的,因为嘴巴宽、耳朵大,可它的性格也和它的面相一样,忠厚勇猛得很。
而且它的力气也不小,沅令舟养的细犬胜在跑得快,最快能跑六十公里每小时,这种东北猎犬虽然只能跑细犬的一半,但力量却是细犬不能比的,而且还能适应北方环境。
细犬的毛比较短,零度左右就冻得走不动道了,带到北方来,冬天栓院子里都能冻死,还得靠着炕住才行。
这么一对比,倒是各有各的好处。
沅宁不怕狗,但也不会随便伸手乱摸,在经过一番由猎犬主人燕云舒的“引荐”和“气味录入”之后,才开始动手摸狗狗的。
不得不说,这北方的狗子皮毛是比南方的品种厚实,但沅宁还是觉得二毛的手感更好,毕竟二毛原本也是北方品种,还是长毛狗,养大之后毛茸茸一大团,可可爱啦!
也就养狗的人会觉得可爱,若是遇到小贼,那就是可怖了。
那么大一条,叫声大得如同打雷的大型犬,谁看了谁都怂,感觉跳起来都能轻把人都脖子咬断。
沅宁和这猎犬玩了玩,发现燕云舒的猎犬,还没有二毛有意思,除了会把丢出去的东西捡回来,就不会太多的口令了。
燕云舒反而有些惊奇,这猎犬不是打猎的时候出去扑咬猎物叼回来的么?还能会别的什么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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