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非从后面拥着他,等待着他的回应。
他之前不做,是因为金雪深有伤要治。
在船上不做,是因为前路未卜。
刚上岛不做,是因为诸事未定。
现在,他觉得再没有动作,金雪深可能会自顾自地悲愤至死。
他舍不得。
在良久的默然后,金雪深有了动作。
他回过了身来,却低下头,喃喃的骂了一声,好像他即将要出口的话有千钧之重。
于是非等着他。
他愿意把时间浪费在等待金雪深的回应上。
“要。”金雪深低着头,把自己红到了耳根、后颈的皮肤留给于是非看,把自己的心事暴露得一览无遗,“……我……我要。”
和于是非的耐心相比,金雪深向来是等不及的。
与他的书生面貌和文静名字不同,金雪深性情暴躁,一旦下定决心,那就是燎原千丈,带着眼前的人一起焚身以火。
抵在他小腹的掌温骤然升高。
金雪深在和他一起燃烧起来前,将一捻紧贴着他皮肤的东西从衣服里摘了出来,上面还沾着他的一点汗珠,和皮肤的淡淡气息——欲念的芬芳。
金雪深一口口低低喘息着,把这个小佩饰挂在了于是非的脖子上:“送给你。”
那是一翎渡鸦的飞羽,黑得发亮,宛如上了一层结实又漂亮的光釉。
飞羽的尾部,坠着一个小小的零件。
那是他人工心脏的一个支架。
金雪深的外号是“渡鸦”,没有尾羽,无处可拔,只能以此代替。
他的意思很简单。
他信任他,想要和他在一起。
当你接过鸟类的尾羽的时候,再接触其他的小动物,渡鸦就会生气。
你不能不爱它,因为它敏感、多疑、神经质。
你不爱它,它就会被气到去寻短见。
可接过他的羽毛,那就是地久天长。
他会一根根地,把最好的羽毛都啄下来,送给你。
第137章 番外一:安平岛纪事(三)
宁灼和安平岛的协商暂时告一段落。
安平岛的建设目标,是要让这里成为一个自动化养鸡场、一处海洋牧场,一个海岛草原。
主岛运送来了大量的草籽和树木,打算等明年春天到来前,在这里造出一片绿宝石似的翡翠岛屿。
他们顺便送来了100只活的肉鸡,让他们连养带吃,先试试手。
鸡送上岛那天,“海娜”和“磐桥”的前雇佣兵们集体前来围观。
在银槌市时,他们吃的多是合成肉,偶尔一次能吃到鸡,不是黑市高价购得的死鸡,就是偶尔替有钱人打短工时,蹭上的一两口剩菜。
一群大小夥子还是第一次看见活的鸡。
他们头碰着头研究了很久,无聊地计算着做一只鸡毛掸子得需要几只鸡的毛。
银槌岛似乎是有魔力,让这些人的精神脱离儿童时期后,就直接跳过少年阶段,发育成熟了——不成熟不行,不成熟活不下去。
如今离开银槌岛,远离了那诡异的魔力,他们犯了集体幼稚病,看什么都新鲜有趣。
就连唐凯唱也抵抗不住诱惑,在大白天试试探探地冒了头,摸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鸡。
大家都发现了,不过统一地无视了他。
唐凯唱便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技术高超,偷窃成功,在众目睽睽之下很快乐地贴墙溜走了。
宁灼对鸡的兴趣不大。
因为和一百只鸡一起送上岛来的,还有三只羊,两匹马。
这会是未来牧场里的第一批成员。
等来年,岛上铺上一层浩荡的绿毯,这里就会充盈起无限的新生机。
马的品种不详,但是是统一的英武高大,一匹是黑白间色,浑如水墨泼洒,而且毛发偏长,跑起来有那么点飘飘若仙的意思。
另一只,则是通体漆黑,周身上下不见一丝杂色,在太阳光下,肌肉线条被晒得发亮,有了点铜皮铁骨的意思,轻轻一敲骨头,居然真有铜音声声回荡。
它的神情也是倨傲冷淡,很得宁灼的心。
宁灼将它们牵入临时的马厩,简单清理干净后,给那匹黑马全套披挂上后,试探着骑了上去。
黑马也是选育出来的,但相较于那匹水墨马,它的性格略有不驯,略有烦躁地拧动着身躯,四蹄不断踏地,从鼻腔里一股股地喷出灼热的气流。
特地来送马的驯马人看到宁灼居然不声不响地摸上了马背,顿时捏了一把冷汗。
他刚送来的时候,跟宁灼搭了话,知道他从前是没有骑过马的——甚至只在画册上见过这种生物。
在驯马人的公心里,宁灼在这帮人里显然是很有话语权和地位的,如果一来就摔坏了,实在不妙。
在他的私心里,宁灼虽然英气高挑,但长相实在是太有琉璃美人灯的嫌疑,如果摔了下来,谁都忍不住要心疼的。
他从马厩另一头匆匆而来,急急地冲宁灼一伸手:“哎哎,快下来,小心啊,这马年纪还小,性子野——”
谁想这马不经念叨,驯马人话音刚落,就长嘶一声,迈蹄直冲了出去。
驯马人眼前一花,心下知道不妙了,猛吹口哨,试图力挽狂澜。
可是这马长相出彩,性子却烈,本来就是渡海而来、初来乍到,性情不稳,刚一落地就又有人往它背上爬,它当即撒起了人来疯,一转眼就跑没了影子。
驯马人知道事情要坏,一拍大腿,骑上另一匹慢性子的水墨马,催了好几声,它才慢吞吞地甩着尾巴,一颠一颠地小跑着跟了上去。
……
单飞白被宁灼调去检查养鸡场的保温箱和生产线了。
活很轻松,他调试完毕后,就抱着手臂站在一边,眼睛里看着这帮小子研究鸡,心里想着要管主岛要一只猫,还是要一只狗来养。
结果他越想越是酸溜溜,觉得自己可以身兼数职,把宁哥哄得眼里心里都只有他一个。
想着想着,他的耳尖陡然一动。
他是狙击手,耳清目明,即使相隔百米,也能对异常动静有那么一点第六感似的直觉的体察。
而他和宁灼,更是在日久的相处中,产生了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就比如现在,单飞白毫无道理地知道,是他来了。
他转过头,从养鸡场的窗户里向外望去。
遥遥地,单飞白看到了宁灼。
宁灼的一头鬈发完全被野风吹乱了,看着凌乱,但却让单飞白的心脏瞬间一紧,接着便肆无忌惮地大动起来。
金黄的阳光泼泼洒洒地落下来,把宁灼的面目虚化了。
他穿着一色紧身的骑马装,但浑身上下最突出的,一是那一捻巴掌宽的劲瘦腰线,二是那被漆黑的高帮马靴紧紧包裹住的一双修长小腿。
宁灼没骑过马,但是他是在银槌市的悬崖上飚过车的,心里不虚,先骑再说。
骑着骑着,黑马也渐渐松弛下来,心照不宣地和宁灼开始了一场痛快的野驰。
宁灼跑出了一身淋漓大汗,对着煌煌的日光,舒出了一口气。
他心里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没落下,只是凭本能跑到单飞白在的地方,想让他看一看自己。
不止一个人听到了马蹄声。
闵旻探头一看,不禁笑道:“嗨,谁家的宁宁啊,真精神。”
单飞白则默不作声,抬腿跑了出去。
像是那天收到了宁灼送给他的眼镜,他也是心无旁骛地要赶到他身边去。
他一口气冲到了宁灼身边。
宁灼也是单为他来的,所以静静地等着他,直到他一路跑到自己面前,喘匀了气,宁灼才信手将一路都没能用到的马鞭派上了用场。
他敲一敲单飞白的肩膀:“看什么?”
单飞白被马鞭敲到的地方一阵酥麻,沿着他的脊椎,流遍了他的四肢,流出了一道情·欲的小河。
单飞白伸手抱住了他的腿,用快乐的腔调喊:“看我媳妇!”
宁灼猛地一悸,马鞭倒执,手下使了点力气,有意教训他一下,却也没打实:“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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