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系统给他提供的剧情信息,少得可怜,但想来应该能够应付主角受了——当然,前提是,此人真的是主角受。
如果不是,那么牧白大概率就死到临头了。
白衣青年的目光渐渐下移,漆黑的瞳孔好像具有穿透力,直接透过牧白身上破烂肮脏的衣衫,钉在了他的胸口,那一颗小小的红痣上。
声音越发温柔,神色也悲悯。
“你同小时候长得不太一样。”
牧白面不改色心不跳:“男大十八变。”
“你要找的人,是我的同门师兄,玉霄宗的宗主,奉微,奚华是我的道号。”
奚华,惜花。
惜花须检点,爱月不梳头。
好浓烈的劝诫意味啊。
牧白暗暗想着,忽然发现自己的双腿可以自由活动了。那原本困住他的寒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殆尽。
“走吧。”
“去……去哪儿?”
牧白还有些迷茫,没有系统的指示,他有点怀疑来人到底是不是主角受。
要是认错了人,就完犊子了。
据系统所说,主角受温柔款款,善良正义,富有同理心,共情能力一流,仁慈悲悯。
但看此人刚刚的行事作风,怎么有点不顾他人死活,这是怎么一回事?
“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这里——”奚华上下唇一碰,好像碎冰一样,声音清清脆脆的,“很脏。”
牧白迟疑了一小会儿,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走为妙。
而且他觉得对方不是坏人,要不然早把他杀了,不会多费口舌。
但在临走之前,他为了拉进关系,增进感情,特别狗腿地蹭蹭蹭跑出去,两手抓着剑柄,铮的一下,将钉在石墙上的长剑拔|了下来。
而后又蹭蹭蹭地跑了回来,将剑往奚华面前一递。
“给你!”
牧白见他不接,神情还有些许古怪,又想起什么一般,扯起自己脏兮兮的衣袍,把染血的剑刃擦拭干净。
然后再双手递了过去,他满脸真诚地道:“给你,现在干净了。”
奚华微微抿了抿薄唇,他的命剑一向只有两种人可以触碰,一种是他自己,还有一种就是死人。
而面前这个少年却不知死活地碰了他的命剑,所以,这个少年应该死。
立即就死,以此来消对他命剑的冒犯。
“……那我再擦擦?”
牧白眨了眨眼睛,从被灭门,到被关在此地,已经过去了三天三夜,他的一身衣袍破破烂烂,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既然对方嫌弃他的外袍脏,那么,他就只能用自己还算干净的里衣了。
于是乎,牧白扯开脏污的外袍,用里衣仔仔细细地将剑刃擦拭了好几遍。
然后,他第三次双手把剑送上。
“这下真的很干净了。”就差舔了。
“……”
奚华垂眸瞧他。
少年虽然一身狼狈,但是眉目清秀,五官明艳,一双宛如黑曜石般的漆黑双眸,干净纯粹到了极致。
身姿濯如春柳,好像随时都会出鞘的凌厉长剑。
值得一说的是,他的唇角微微上扬,仿佛天生如此,爱笑。
和小时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混世模样,很不一样。
而奚华原本是他的师。
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师徒。
只不过,他们很多年未见了,当年那个哭着闹着,满地打滚也要逃离他的小徒儿,竟然已经长得这样大了。
第3章 我不做人啦!
牧白见他沉默不语,心道,看来他就是主角受无疑了。
因为这年头的主角受,十个里头有九个都是洁癖,还不近女色,清心寡欲,六根清净。
为了给主角受留下一个好印象,牧白决定豁出去了,舔就舔,怕个锤子。
只要他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为了能成功攻略主角受,早日回家,他不做人了!
深呼口气,牧白闭上眼睛就要开始整活。
哪知奚华轻声对他说了句:“谢谢。”
然后一挥衣袖,长剑便嗖的一下收了回去。
真是好有礼貌。
奚华问他:“你在此地,还有什么没做完的事情么?”
牧白摇了摇头,他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等主角受过来救他。
所幸,他等到了。
奚华点了点头,然后淡淡开口:“那你随我走吧。”
“啊,等等,那其余的人怎么办?”牧白抬手指向地牢里其他幸存的人,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眸,仰头问道,“他们难道全部都中了尸毒吗?我们不可以见死不救的!”
温柔善良,正直勇敢的主角受,绝对不可能见死不救。
保险起见,他再试探试探。
“稍后会有人过来处理,而你现在,只需要随我离开此地。”
话音未落,奚华一挥衣袖,二人便一同消失在了原地。
待牧白再度能视物时,就发现二人已经凭空出现在了一片密林之中,周围积雪过膝,林木森森。
好在头顶的天幕之上,月亮皎洁,星辰明朗,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原来,外面已经天黑了啊。
但也更冷了,衣衫不整的牧白瑟瑟发抖,下意识伸手抱住可怜的自己,还上下来回乱搓。
奚华瞥了他一眼,语气没什么起伏:“我们需要先寻一处避寒之地,否则,你会被冻死。”
牧白郁闷至极。
暗道,既然仙尊您老人家有移形换影的好本事,为啥不直接带着他去开个房?
或者是,直接带他回玉霄宗啊。
来这种荒郊野岭,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地作甚的?
深更半夜,他们孤男寡男,干|柴|烈火的,这不大好吧?
还有就是,鼠鼠我啊,只怕还没找到避寒之地,就要被活活冻成冰雕了。
牧白狠狠吸了吸鼻子,抬起冻得通红发青的俊脸,想厚着脸皮,向奚华讨件衣服避寒。
因为,奚华看起来一点都不冷,还气定神闲的。
哪知,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奚华就已经抬腿往前走了。他不得不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由于积雪过膝的缘故,牧白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好像个萝卜一样地陷在雪堆里,以至于,他不得不一边走,一边拔萝卜似的,卡擦卡擦,把自己的腿往外拔。
可奚华就不一样了,在积雪之上如履平地。
他从头到脚一身雪白,就连长靴都白得发光,真像个披麻戴孝的俏寡妇。
长靴踏在积雪之上,灵气四溢,所过之处,白雪皑皑,毫无痕迹。
反观牧白走过的地方,一塌糊涂,就好像是把一条活蹦乱跳的狗,直接丢进了油锅里,简直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才走了没多远,牧白就气喘吁吁的,到了最后,直接摆烂地扑在雪地里,手脚并用地往前游。
动作滑稽又可怜。弄得满头满脸都是雪,像个雪兔子。
奚华并不管他的死活,但也没有抛下他独自离开。
二人寻到了一处山洞,外面有杂草碎石掩盖,又有过膝积雪,奚华随手一挥,轰隆一声,洞口就彻底干净了,他看都没看一眼,身后累成哈巴狗的牧白,抬腿径直走了进去。
牧白半弯着腰,双手扶膝,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一半是雪水浸的,一半是汗水染的。
喘了好一会儿,才拖着酸软的双腿,慢慢吞吞地往山洞里挪。
一进去就看见奚华已经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大石头,正盘腿打坐,俨然不把牧白放在眼里。
看来,他这是压根不顾别人的死活。
牧白狐疑自己是认错了主角受,吸了吸鼻子,他问:“你……你都不回头看我一眼的吗?万一我没跟上来,冻死在雪地里了,怎么办?”
奚华闭目养神,听到此话,不答反问:“你现在还冷么?”
现在么……冷倒是不冷,就是衣服湿透了,黏在身上很不舒服。
等等,难道说,奚华就是故意让他自己走一段路,好让他累到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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