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仔和溜溜举着糖葫芦坐在院子里舔,谁都不舍得咬。
这玩意儿他们第一次吃。
原来马小旺说的是真的,这糖葫芦真的酸酸甜甜的。
方子晨给他们分糖葫芦的时候,溜溜没好意思要,方子晨硬塞给他,他才收了,倒是乖仔接的快,说了声谢谢后又叫方子晨蹲下来,说要给他一个亲亲。
赵哥儿来到院外跟他们坐一起。
乖仔看着他手里的糖葫芦,笑了起来,悄悄话一样对着赵哥儿说:“爹爹,父亲好,给乖仔和爹爹都买糖葫芦吃。”
赵哥儿问:“那你喜不喜父亲啊?”
“喜欢,”乖仔立即道:“最喜欢父亲了。”
赵哥儿也不去计较他最喜欢的人是方子晨,咬了一口糖葫芦,心里跟着酸酸甜甜。
以前马大壮在镇上做工,下了工回来也经常会买糖葫芦给他那傻儿子。
他远远看过几次,马大娘提防着他,像是怕自己一不在,他就会上去抢了似的。
有次马大娘见他吞口水,便骂他:“想吃啊?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命,这玩意儿你能吃?贱命一条,还看什么看,滚柴房去。”
回到柴房他又从门缝里往外偷看。
那时候年岁小,不懂什么叫羞耻自尊,被骂了还是忍不住想要看。
因为实在是太饿了,小傻子吃的很香,他就忍不住想看。
后来因为吃不着,始终惦记着,便成了念想。
如今有人给他买了,心里特别欢喜高兴。
“赵哥儿,你快进来啊!看看这菜炒好了吗?我手都要酸了。”方子晨在厨房里喊丫丫的。
他就没炒过菜,一接过铲子就不停的翻炒,就怕他的肉糊了。
赵哥儿做菜有经验,都不用看,算着时间就说:“可以了。”
周哥儿来接溜溜的时候,几个人正在吃饭。
猪头肉靠近耳朵的边上有有些脆骨,溜溜跟着乖仔小手上握着包子,咬着咯咯响。
“肉肉好好吃。”乖仔口齿不清的说。
方子晨见他手上的包子都比小脸大,咬的时候就像把包子盖在脸上似的,觉得好笑:“包子好吃还是馒头好吃?”
乖仔盯着手上的包子想了想,觉得馒头也是好吃的,但是~
“包子好吃一点点。”他说。
方子晨笑了笑,戳了戳溜溜问:“溜溜觉得呢?”
溜溜摇摇头:“我没吃过馒头。”
方子晨朝赵哥儿看去,赵哥儿说:“刘婶家条件也不是很好。”
他简单说了一下刘婶家的情况。
方子晨悟了。
简单来说就是家里的汉子没技术,只会种田,奈何外来人口分的地少,家里就四亩薄田,唯一的儿子因为交不起赋税,三年前被拉去当兵了。
这年头,穷的原因不全是因为懒。
刘叔老了,去镇上找活干没人要,家里想要挣钱就靠刘婶和周哥儿。
他们偶尔会去镇上卖点菜,或是接点衣服回来洗,一个月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也能赚个五六十文。
但五六十文能干什么?
庄家人又不是光种地就能吃得饱,油、盐、布哪样不要钱,这东西儿又不是种就能种得出来的。
方子晨可怜他,捏了捏他的脸,就冲方才人喊他那一声叔叔,他说:“没事儿,明天你来叔叔家,叔叔给你带。”
溜溜有些腼腆:“谢谢叔叔。”他看向赵哥儿,说:“赵叔叔,明天我和你跟乖仔一起去捡柴火。我捡柴火可厉害了。”
“那不跟你爹爹去种菜吗?”赵哥儿笑着问。
溜溜摇头:“我吃了糖葫芦,我要报恩咧!”
方子晨都要笑喷了:“你还懂报恩?”
“懂,”溜溜说:“我听叔叔伯伯们说过。”
方子晨:“他们怎么说的呀?”
村里人没娱乐,有些人饭后就爱去村头榕树下坐坐,常常会聊些八卦或者说些神神叨叨的事儿。
溜溜说不出来了,他就听过一嘴,知道报恩这么一回事,乖仔看竹马被难住了,当即救场:“就是狐狸精给书生报恩啊!书生赶考的路上救了狐狸精,狐狸精就变大美女来嫁给书生,跟书生困觉觉,给他洗衣服做饭饭。”
方子晨:“······”
好俗套的故事啊。
第23章
周哥儿来的时候溜溜还没啃完手上的包子,桌上一碗的酸菜炒肉倒是去了大半,方子晨早吃饱了,猪头肉搭着酸菜实在好吃,他一个人就干了三个包子,赵哥儿自个也吃了两个,猪头肉起先他没舍得吃,方子晨一直给他夹,后来倒是吃了不少。
小家伙们吃得奔香,两手捧着包子,嘴巴塞得鼓囊囊的,嚼起来像仓鼠。
方子晨看的有趣,也不干人事,往这个脸上戳一下,那个也戳一下,竟耽搁人吃饭。
于是周哥儿都来了,溜溜还剩大半个包子。
白面贵,而且赵哥儿包的大,他觉得特别不好意思,路上回去知道儿子还吃了人糖葫芦,更不好意思了。
但他没有跟孩子说以后在赵叔叔家不要吃东西这种话,只是对孩子说你要记得说谢谢。
他跟赵哥儿好,孩子吃了就吃了,他以后可以从别的地方补回来。
赵哥儿家的菜还不能吃,明天给他们送点儿过去。
吃完饭,方子晨同乖仔在院子里闹。
他一下扮老虎,一下扮恶鬼,说要吃人,乖仔啊啊叫着满院子狂跑,方子晨抓着人就摁在怀往他肚皮上啃,乖仔就没玩过这么刺激的游戏,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被赵哥儿喊去洗脚还恋恋不舍。
大概是方才那一下跑累了,晚上刚躺床上,乖仔就睡着了。
方子晨带着一身水汽进到屋里,就见赵哥儿对他招了招手。
“这是刘婶做好的衣服,你试试看,合不合适身。”
刘婶手艺那是极好的,有着三十多年的经验,衣服料子好,穿在身上很舒服,该宽的地方宽,该紧的地方紧,把方子晨劲瘦的身躯衬得越发挺拔。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不假,之前他穿着不合身的衣服,瞧着就像个落魄的书生,如今这般一打扮,有种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的气质。
赵哥儿有点移不开眼,目光都有些痴呆,方子晨被看的不好意思。
“回神了,”他脸热乎乎的脱了衣服,递给赵哥儿:“你先帮我收起来。”
“不穿吗?”赵哥儿有些可惜的问。
“穿了扛大包不方便。”方子晨说。
其实也不是方便,而是······
见过穿西装搬砖头的吗?
收拾好,躺到床上,赵哥儿睡不着,想到桌上谈的事儿,便问方子晨:“你觉得小文能回来吗?”
刘小文是周哥儿的丈夫。
赵哥儿在村里,就跟周哥儿和刘小文好,三个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刘小文一去三年,音信全无,不只刘家人担心,赵哥儿也同样担忧。
方子晨哪里会懂,他就是想问问,图个心安。
方子晨也确实是不懂,但想着边关那边仗打的那么厉害,十有八九是挂了,但话肯定不能这么说,
“被拉去打仗,也不全都要上阵杀敌,有些人命好,在后方做伙夫,那就安全了。”
赵哥儿不懂这些,撑起上身看他:“什么是伙夫?”
方子晨给他解释,说:“就是专门给人做饭的,你想啊!当兵的也要吃饭啊,他们妻子夫郎又不在身边,总得有个人给他们做饭,不然打仗站岗的时候,不可能半道打报告说‘我肚子饿了,饭还没煮,先不打了,我先回去煮饭,吃饱了再来跟你大战三百回合’吧。”
赵哥儿一想,也对,可是:“他这么多年都没有一封信回来。”
“刘小文他识字吗?”
刘小文那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彻彻底底的文盲,赵哥儿摇摇头。
“那不是正常,”方子晨两手枕在脑袋下,微侧着脸看他:“他不识字怎么给你们写信啊?就算叫人代写,边关离我们这儿十万八千里,家书谁帮他送啊?就算有人帮,那肯定也要收银子,他有银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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