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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权臣 中(151)

作者:天谢 时间:2022-01-18 10:24:11 标签:爽文 穿越 架空 升级流 np

  黑朵居高临下地看他,像个沉默而阴冷的幽灵。

  -

  阿勒坦走出金帐。

  广场上的宴会已近尾声,瓦剌汉子们纷纷搂着中意的姑娘,走向自己的穹帐。

  有不少美丽而大胆的姑娘,带着醉意与笑颜,向阿勒坦簇拥过来——即使改变了肤色与发色,大王子依然魁梧而英俊,甚至更增添了一种妖异的性感。她们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就算没有名分,一夕之欢也是好的。

  最热情的那个姑娘,紧紧抱住了阿勒坦的腰身,笑道:“大王子,你看看我,我是不是部族里最美的女人?”

  阿勒坦低头端详她,说:“的确是。”

  姑娘快乐地笑出声:“我有没有资格服侍你一个晚上?”

  阿勒坦说:“有。”

  那姑娘脸红了,眼睛亮得像头顶的星空:“那我们去哪里?”

  “你有这个资格,但我没有这个意思。”阿勒坦拉开了她的手,将一颗硕大的金珠塞进了她手里,“去给自己买匹丝绸,做身漂亮衣服,穿着它,全部落的小伙子都会爱上你。”

  姑娘失望地接过了金珠:“可是除了大王子你。”

  阿勒坦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这些草原上的鲜花。

  他没有回到自己的穹帐,而是走向野地。在众人看不到的昏暗中,他的脸色沉了下来,目中闪着怒光——

  在汗王虎阔力的身上,他不仅嗅到了衰老与混沌,更嗅到了一股腥甜的、糜烂般的气息。

  这种气息,他在老萨满的药柜子里也嗅到过。

  老萨满指着那盒黑乎乎的膏状物,对他说:“我刚被砍断双腿时,就靠着这玩意儿熬了过来。”

  “这是神药?”阿勒坦问。

  老萨满发生一声令人胆寒的怪笑:“这是魔鬼的药!它能让你暂时忘却一切疼痛与苦恼,也能让你的灵魂堕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才真正摆脱了它的影响。

  “你好好闻闻这股味道,记住它。我当初不该把它给黑朵。以后你再遇见我那逆徒,不仅要替我讨回一双腿,还要替我彻底毁了这药!”

  阿勒坦答应了。

  老萨满怕他不在意,特意让他抓了只幼熊,喂了几次这药膏。

  当不再喂药后,幼熊焦躁不安,哀嚎打滚,一次次向着他们猛扑,在围栏上撞得头破血流,最终用尚未完全长成的爪子把自己开膛破腹,极痛苦地死去。

  阿勒坦看得心惊,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的药。

  而现在,他在父王的身上嗅到这股药味。

  “黑朵萨满还在部族里?”

  “当然在!如今该叫大长老了,连汗王都对他十分恭敬,你怎敢直呼其名!”

  他想起与斥候骑兵的对话,拳头在袖中用力握紧。

  金帐顶上的神鹰,你是否也看到了这一切?如果你真的承载了先祖的魂灵,请离开被黑暗控制的王座,落到我的肩上来。

 

第260章 界线的另一边

  大铭九边之一,宣府。

  时值八月底,长江两岸草木未凋、丹桂飘香,宣府的风已让人遍体生凉,早晚温差大得很,有时半夜还下雪。

  荒道旁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坐在破石墙的墙根处晒太阳。

  这些人中有中原人、有北漠人,也有来自更遥远异域的色目人。打扮也是五花八门,有普通兵卒、有猎户、有牧羊人、有商贾……甚至还有个背着经囊背架的行脚僧。

  一伙奇奇怪怪的人,凑在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聊着奇奇怪怪的天。

  猎户说:“我得换一匹能负重的马,不然挂不了所有脑袋。放羊的,帮再我偷几匹好马怎么样?听说瓦剌的马最好,鞑靼其次。”

  牧羊人说:“呸!你那是马的问题吗?你那是贪心!非得把所有脑袋都包圆了,也不给别人留点儿。”

  商贾说:“对,就属这打虎的最贪心。一听说待遇等同边军,军功可以实打实换了,他现在抱老夜大腿比谁都抱得紧,都忘了老夜刚来时,他和他那几个兄弟是怎么合起伙挤兑人家的。”

  行脚僧说:“少他奶奶一口一个老夜,老夜是你们能叫的?当心队正一枪捅穿你肚脐眼!”

  兵卒说:“嘘,队正来了!”

  一伙人纷纷从墙根起身,目视向他们走来的男子。

  男子约莫三十出头,身穿深色齐腰绵甲,黑色袄裤用绑腿扎得紧紧,头上没戴盔,只用布条固定发髻。整个人像一杆笔挺的长枪,哪怕走路也保持着紧绷的状态,仿佛随时准备进入战斗。

  他开口时,语调尚算温和,一双眼睛却如浸透了战场上的铁血硝烟,骁勇而锐利。

  正是曾经的灵州参军霍惇,如今是宣府一支夜不收小队的队正。

  “你们很闲?聊什么呢。”霍惇问。

  “没有!队正,我们刚出完任务,正准备休整后接下一个任务。”

  “我去喂马。”

  “我要擦拭兵器。”

  “我去看信鸽回来了没有。”

  “我……我想尿尿!”

  一伙人做了鸟兽散。

  霍惇摇摇头,推开陈旧的木头院门,穿过天井进入主屋。

  主屋与周围的荒原一样贫瘠,只有一张硬板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但在临窗的桌面上,摆放了个插着花枝的陶罐。

  花是野地里最常见的白色山梅,花瓣小、香味薄,却别有一股野生野长、风雨难摧的韵致。

  整个屋子因为有了这枝花,于灰暗中平添了一抹清雅,仿佛兵戎中唯剩的一点书生意气。

  桌前坐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俯首在纸页上书写着什么。

  霍惇开门的第一眼就看见书生清瘦的背影,然后顺着弯曲的白皙颈子往前——看到了那枝同样白皙的野山梅。

  是他路过某个山头时,因为刮了他的帽子,而顺手摘下的花枝。霍惇嘴角不禁露出笑意,扬声唤道:“老夜!”

  曾经的陕西行太仆寺卿严城雪——如今该叫楼夜雪了——闻声没有立刻回头,把手上的最后两行字写完,方才搁笔,转身道:“叫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聋……进来。”

  霍惇走进屋子,随手关上门,一路走一路摘除肩甲、护腕、佩剑,随意地丢在桌面。他往椅面上一坐,像是彻底放松下来,长长吁了口气。

  楼夜雪望着溅出几滴墨水的砚台,皱了皱眉,抱怨的话在临出口时又咽了回去。

  霍惇笑道:“托你的福,我又活着回来了。”

  楼夜雪脸色苍白,眉浅鼻窄唇薄,不是有福气的面相,眼神中总带着一丝天生的讥诮,似乎看谁都不顺眼。

  相由心生,他的心也和“宽宏”八竿子打不着边,狡狠、刻薄、易怒三项都占全了。然而面对唯一的挚友时,他似乎格外有耐心,愿意听对方说蠢话,并尽量嘲得轻一些。

  他不以为然道:“死过一次的人,有什么福可托?是你自己命硬。”

  自从被苏晏灌了一碗假毒药,死里逃生来到宣府后,霍惇对楼夜雪越发宽容,连意见不一的争执都少了。

  有什么可争的呢?他每次深入敌境出任务,都抱着一去不归的决心。而留在后方的楼夜雪,作为任务的策划者与指挥者,心理负担比他重十倍百倍,所做的每一个判断、下的每一个指令都押着他霍惇的一条命。

  ——既然他连命都交到了对方手上,还有什么不能退让?

  霍惇仍笑着,答:“那也是因为你谋划得好。”

  当如履薄冰、殚精竭虑成了常态,有的人会精神崩溃,有的人心智却会被锻炼得更加敏锐、坚韧与强大。

  楼夜雪带着一个割裂过往的新名字、一纸任命文书、一块总旗腰牌,刚刚来到宣府时,就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巨大困境——

  夜不收编制残缺,他号称总旗,手下能管五十人,但实际上一半不到。不点名还好,一点名,又跑了俩。为什么?看新来的顶头上司是个白面书生,认定他瞎指挥会把整支队伍变成炮灰,与其死得窝囊憋屈,不如下血本找关系调去其他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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