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离开正堂时,只听魏太守于身后困惑道:“这只兔子……不是说是丞相的吗?”
鸡飞狗跳的日子一直到秋季,有人要来了。
这个人,谢宣想见又不想见,往往却不得不见。此刻也是如此。
夏去秋来,冷雨不断。
永丰县有座植满竹林的矮山,临江而起,早年间县内贫苦,为求与邻郡贸易往来,于矮山上自建了一条用以货物输送的山道。
晨光熹微,江边野草长久笼罩在雾气下。直至多日的连绵阴雨歇停下,旭日东升,那雾气凝成水滴,坠在枯黄竹叶上。
泥泞道路之上,第一批军马自北疾驰,从秋色中走来,铁蹄下,落叶顷刻碎成粉泥。他们之中,大半安顿于此山中扎营,小半则向永丰县的官道行去,不知归处。
这批军马名为定北军,在短短的春夏两季,接连攻破围绕玄江郡的数座小郡,在民间已享有盛名。当众人皆以为定北军下一步要直指玄江,再逼国都时,那位传闻阴晴不定的定北王,忽然变了行踪,带着一批兵马掉头离去。
传闻本就扑朔迷离,市井传言便传得更为离谱。
酒桌上,三人对坐而谈,皆是书生打扮。听闻新丞相上任后推行地方学府,这几人应是县学里的学生。
“听说了吗?那位定北王,来的真是永丰县!”
一人见他欢喜,纳闷不已,他顾念家中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只有苦恼,挠了挠后脑勺,苦着脸道:“那我们可不就遭殃了。”
起话那人拾了双筷子,敲在他头顶,“你个榆木脑袋,定北王连续征伐,为的是最高的那个位子,自古帝王将相,要成大事,哪一位不求民心。若是屠戮平民百姓,这位子他还做得了么!”
第三人与起话之人的性情别无二致,同样兴致勃勃道:“我可听说,定北王这次来永丰县,为的是结盟!”
“结盟?”
发问的是个陌生突兀的声音。
说得酣畅的众人这才发现,于他们身旁的桌椅上,独坐着一位戴面具的年轻人,身着银白色锦袍,一人一桌,桌上添的是肉,壶中盛的却是水。
感受到三人齐齐投来的目光,那位年轻人同样侧首回看过来。
这一回眸,惹来一阵轻声的唏嘘感慨。
这位面生的公子只露了半张脸,却能瞧出是个美人胚子。如若这上半张脸不是毁了容,定然是称得上风华绝代的美丽啊!
只听公子问道:“为何不接着说了?”
适才那位书生终于回过神来,因着拘谨,变得有些结巴:“对,对!是、是结盟!先前定北王掳走皇上一事,各位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时谁也料不到,在朝中呼风唤雨的宋相,竟被乱箭射死在求雨的祭坛上。”相对淡定些的同伴应他。
乱箭射死?
谢宣的眉头皱了又展,一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分明是他亲手将那柄箭刺入宋忠兴咽喉,可朝堂为了颜面,竟是这样向市井散播传言的。
那群老臣不在乎他的身份,倒是操心他的民间形象?
他点了点头,跟着附和,又将话题拉回正轨:“这与定北王来永丰县结盟有何干系?”
“接下来的话,我也只是道听途说。”领头的书生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的,食指一勾,示意谢宣靠近,“我害怕引来杀身之祸,公子若是想听,便凑得近些来听。”
八卦之事,自然不该只听一半。谢宣乖乖照做,起身湊前,在二人对面唯一的空座落座。
“这个定北王啊……”等三人都明确表示定会守口如瓶,书生胆怯的心才沉下去些,语调又变回方才神气的模样,“这一次,也是为了皇上来的!”
“什么!”
一人听到此处,忘了方才承诺,不慎大叫出声,面上惊色难掩。
“哎呀。”领头人又拿筷子敲他脑袋,“你小点声。”
喊叫那人这才压低了声音:“皇上不是早下落不明了吗?”
书生摇头:“那不过是朝廷的说辞,据我打探到的,皇上现在啊,可就在咱们的永丰县内窝藏着。你们听了这些话,可千万别到处多嘴,言多引祸,这可是要杀头的罪啊!”
一听这消息竟有这样的威力,两位书生一面听得痴了,一面又感到后怕,好一会儿,才重重点了两下头。谢宣见他们点头,为求合群,也跟着点了两下。
点完头,谢宣微微一笑,提问道:“定北王为何一定要寻这个已经走到穷途末路的皇上?”
“这还用说!”那人抹抹脖子,示意砍头,“定北王对朝廷恨意之深,岂是攻几座城能消解的。他这一次来,为的绝对是煜朝皇上的项上人头。”
“你为何这么笃定?”被他三番两次敲脑袋的书生见此人在这美人身边如此风光,忍不住刺上一句,“你肯定不是定北王,难不成,你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是你愚笨,县学里的先生也说了,你写文章太过拘泥,因此写不过我。”他看向谢宣,拉帮结派,“这位公子看上去像是读书人,那就由这位公子来评理。我的猜测,有无理之处吗?”
谢宣笑了笑,顺从地应道:“没有。”
说完这些,四人又谈论了一会儿,这一次谈的,是永丰县内的八卦,一说东边一户人家偷了南边一户人家的鸡,二说村头最泼辣的姑娘执意要嫁他们学府最痴笨的学生,种种奇怪的日常琐事,听得谢宣目不转睛,只盯着他们三人看。
吃饭时间比起预计超了半个时辰不止,谢宣今日是来逛闹市散心的,总不能忘了正事,便先一步站起来,像方才一位公子所说的江湖异闻那样,向这三位,行了一个大侠的拜别礼。
谢宣拱手道:“我家中有事,要先离开了。几位公子这一桌菜,就由我来结账。不知今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但无论这天下最终落于谁手,都祝公子们前程似锦。”
到了酒馆门前,他将面具后的结松开,重新绑了一个结实些的绳结。
正要向闹市走,突如其来,手腕被一股力道一拽。
像是时空回溯那般,谢宣摔入一个结实熟悉的怀抱之中。
将他拉入怀中的男人,身披玄色的大氅,内里是黑色骑装,身旁是能日行千里的骏马。应当是从远方疾驰而来。
谢宣不用看,便知道来人是谁。
陈元狩身上的海风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征伐留下的尘沙味。
身前的男人把他搂在怀中,另一手向上,长指紧锢住他的脖颈,像是要将他全部的肉骨,通通揉碎在这个怀抱里。
脖颈与肩膀上压抑着的沉重呼吸,更是叫他透不过气来。
牢牢地被锁在坚实的怀抱里,时间好像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他的整个躯体几乎都笼进了大氅的阴影里,推不开,动不了,既看不见眼前人的脸,也看不清这闹市街景,却能感受到男人滚烫的鼻息,以及于自己脖颈上,剑茧的粗糙触感。
谢宣缓缓合上眼帘。
毫无征兆地,他觉得眼眶酸涩,但掉不出半滴眼泪来,覆在腰肢的力道变重,逼得他叫出了声,想说的话明明有很多,但他一下变得很累很累,连说话的力气都不剩了。
他明明不想看见陈元狩。
明明他就是不想见此时抱着他的这个人,才从那幢宅院里跑出来的……
被抱了很久很久,他才哑声道:“陈元狩……你真的好烦啊。”
男人只解开了他的面具,狠狠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竟然提这么前写完了,值得表扬(。
第108章 想你了
马蹄低沉和缓, 渐渐远离闹市区,魏太守在永丰县建有两幢宅院,一幢在永丰县郊外, 一幢在闹市, 谢宣暂时寄住的,自然是更掩人耳目的那一幢。
他坐在马鞍上,浑身不自在,明明有与男人同坐一匹马的经历,可仍是适应不得。回时的这一路,他不曾吭过一声。
幸而陈元狩话少, 不至于像赵彻那样, 时不时羞他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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