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蓝色条纹被套和星空床单?”霍染因低语,“虽然同个色系,但看着不像是一套的。”
“虽然有些人家不在意四件套是否完整,经常混用,但我相信,生活在这种别墅里的……”纪询抬头看看卧室的吊灯,如果他没有看错,吊灯都是进口的艺术家设计,“应该不会犯这种不走心的小毛病。床单有没有可能是莫耐拿走的?”
“他拿走床单干什么?”霍染因反问。
“包裹尸体什么的?”纪询揣测。
“就算是包裹尸体,”霍染因觉得这个猜测有一定道理,但有一点说不通,“为什么要给床再换上床单?大厅如此凌乱,床单何必铺整齐。”
这个问题确实费解。
纪询耸耸肩,没再问,又在室内溜达了一圈,确定再没有什么漏掉之后,回到了楼下。
到了楼下,就看见文漾漾和谭鸣九正站在紧靠着沙发扶手的一个边几前,旁边是报案阿姨和虽然没有尸体却还是充当了部分痕检工作的胡芫。
他走过去,听见胡芫说:“也就是说你认为歹徒是用那只马作为凶器击打死者致死。”
“什么样的马?”纪询插话。
“就是大概比笔记本电脑小一点点,两只手并排大的马,铜做的,是蓝色的,还挺漂亮,也有点分量。”阿姨连比带画说。“我记得很清楚,前天才擦过,就摆在茶几上。刚才我看你们警察整理那边的家具堆,看了一圈没看到它。”
可能是现场没尸体,血色太阳看久了也冲淡了它的恐怖感,之前受了惊吓惶恐不安的阿姨这会儿缓过劲来还开始主动帮助破案了。
“丈夫是在沙发上死的。”纪询说着,走到边几前,在空荡荡的边几位置,虚空操起东西,站在沙发扶手旁,俯身下砸——
“唔,还挺顺手,就是沙发有点矮,不太好用力。”纪询说。
“莫耐身高不高。”霍染因补充。
“他并不是完全平躺的时候被砸的。”胡芫摇头,指着血液痕迹,“从血迹分布看,他被砸的时候身体微微抬起,所以放射中心在这里。”
胡芫的手落在沙发半高处,片刻后她招呼同事过来:“这里似乎有蓝色亮片残留,或许是铜马的漆,过来采集一下。”
透明的证物袋很快收集好,递到了阿姨手中,阿姨只看一眼,就连连点头:“是这个,是这个,那匹铜马颜色很独特,我不会看错的。”
纪询冲胡芫挑挑眉:“速度够快。”
胡芫脸上的笑容似有若无:“应该的。”
“也就是说,男主人被击打的时候很可能已经醒了,但他来不及做反应就被击杀了。而女主人……”纪询琢磨了一下那条被单,语气有些迟疑的说,“可能是在楼上被杀,床单有某种痕迹。但床单也不一定是莫耐拿的……现场有别人的指纹吗?”
胡芫叹气:“这里是会客大厅,有其他人的指纹残留是很正常的。”
阿姨有些不乐意的插嘴:“我打扫卫生很认真的,这些边边角角都会擦。”
纪询乐了:“听阿姨的,所有残留的物证所属人以防万一都查一遍。”
谭鸣九窒息:“纪询,你连发号施令都开始代班了,你怎么不干脆再考一次事业编,回来当我们副队算了。”
然而霍染因在边上做了个简单的手势,谭鸣九只能含泪认命。
说到这里,纪询又问:“这么多东西不可能没有交通工具,他用什么交通工具?”
霍染因:“车库里的一辆跑车不见了。”
阿姨补充:“阿尔法罗密欧4C!”
两人看着阿姨,奇怪一个阿姨为什么能够这么准确的说出跑车的名字。
“我们太太就是个爱炫耀的性格,有什么东西一天不到就嚷嚷得所有人都知道,她说自己买这辆车就是想要个罗密欧式的浪漫情人,唉,将近四十岁的人了,还疯疯癫癫的。”阿姨撇撇嘴,“不知道我们先生怎么看上她的。”
这位阿姨据说在这家里干了三年。
三年没有换,日常工作,她肯定是专业的,但现在家里的男女主人都死了,一些藏在内心的话也就不由自主说出来了。
其实这位阿姨还是高爽拍板雇佣的。
只是对于不工作的富家太太,阿姨也好,路人也好,总有些看不上眼吧。
纪询踱步到了窗户边,看着敞开的落地窗,和落地窗外遮挡外界视线的庭院植物。
现场的情况还算清晰,接下去的追踪也有方向。
但他还是觉得有点隐约的迷惑……
莫耐千辛万苦出来,就是为了出来杀人吗?
只剩十一个月的刑期了,从他的角度,他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等到刑期结束,安稳出狱,再伺机作案?明显后者安全系数更高,风险更小吧。
*
这是一处山林。
那辆曾经漂亮的阿尔法罗密欧4C,如今已被树枝碎石磕得灰头土脸,满身伤痕,风光不再,那破碎的漆下,暴露出森森铁皮,如此丑陋与肮脏。
莫耐从驾驶座上下来,他打开后车厢,将塞进去的两具尸体横拉竖拽,拖了出来,人死后比之身前,沉得不是一点两点。
他只做一个将尸体从后备箱里拖出来的举动,就如此气喘吁吁。
沉重的尸体,像一具沉重的麻袋,重重砸在地面上。裹着他们的条纹床单散开来,里头一具尸体的一只手,刷地打到莫耐脚踝。
那是一只丰腴的手。
手上还戴着一看就很贵重的手链。
原本这只手是白皙的,柔软的,但现在,它变得青灰,变得僵硬。
她死了。
莫耐叹了一口气,抚摸着这只手。
她死了。
他的神色有些悲伤,又渐渐疯狂起来,他返回车子,从副驾驶座上拿出了从别墅里搜罗出来的东西,有刀具,砍肉砍骨头的刀具,有油,可以助燃的油。
他再返回两具尸体处。
他提着刀,蹲下身,用力地将刀子插入,重重破开尸体的胸腹。
这个步骤一点都不容易完成,胸腹里有重重叠叠的肋骨,阻挡了他刀子的前进,他从上头破不开,就从肚子开始,他从下往上,撕开腹腔,掏出内脏……
好累。
他再长叹一声,丢开刀子,坐在尸体旁休息一会。
休息片刻后,他看见尸体的眼睛,浑浊的玻璃体注视着他。
他的手覆上这双木愣愣的眼睛。
还是活着的时候更灵动。
他想,他的手指探进去,挖出了这对眼睛。
第八十一章 人类是理智的,身体是兽性的,兽性且坦诚。
除了整理家务,照顾小孩,魏真珠还有一个小小的职业。
她将其称之为“职业”,而她的家人,都将其称之为“做梦”。
她想成为一个博客主,在嫁人之前,除了日常的文员工作外,她就是一个博客主,那时候,她的博客还挺热闹,每次发些内容,都会固定有两三万个点击,二三百人留言。
她用心经营博客。
后来她年纪大了。
到了三十,三十五,家人骂她变态,骂她丢人,她相亲结婚,找了丈夫。
丈夫是做文字工作的,和她的梦想有一丝关联,而且有头有脸,工资可观,他们住在大房子里,为了配合丈夫工作,帮助丈夫收集处理资料,在丈夫的要求下,她辞了文员,专注家庭。
家人转怒为笑,每次她回娘家,总是热情接待,好景不长,等她生下听障女儿,他们的笑容里就带上了忧愁,开始催她悄悄再生一个;等到她表露出想要重新开始写博客,家人们的脸再度风霜遍布,那种她婚前的嫌恶,重新出现在他们脸上。
“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在做梦?”
“好好照顾老公和孩子就好了,怎么还有这种闲心,平常也不知道打扮打扮,担心你老公不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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