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市。
他出生、长大、离开的城市。给了他很多东西也包括无穷困惑的城市。
琴大附中。
他读书的学校,让他碰见纪询的学校。
“咕噜咕噜咕噜”
突然的声音惊醒了霍染因,霍染因抬眼看去,文漾漾正拿着水杯在警局的矿泉水桶前接水。一连串鱼眼气泡在水中上升,他盯着那一串生生灭灭的虚幻气泡,想起了发生在那一年,发生在高二E班的投毒案。
但那起说来惊悚的投毒案,不过是那一年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冰山一角……
*
“杀了他。”
每一天,这三个字都会被写在周召南的作业纸上,然后再被撕掉。
先把A5大小的作业纸撕成细细的长条,再把每条长条都撕成雪片大小,又把雪片合拢,弄乱,洒进垃圾桶,这样神仙也恢复不了这张纸。
也就窥不出我心中的秘密。
霍染因是琴大附中高二A班的学生,我是高二E班的学生。
琴大附中高二年段,一共十五个班,其中理科十个,A班是尖子班,E班是差班,他的学习成绩并不顶好,但在尖子班里,也还能跟上,而且身材高大结实,性格外向,在学校内有很多朋友,这些朋友,就像他的狗腿子一样簇拥在他身旁。
每回上体育课碰见、或者下课放学碰见,起哄嘲笑、扔果皮瓶罐、乃至以“玩笑”为名的推搡追打,都是他们的娱乐项目。
E班也少不了他的朋友,我的书桌里总是三不五时的出现不属于我的东西,有时是昆虫尸体,有时是一些令人恶心的粘液。
就算躲过了这些,等回到了家,我还是要面对霍染因。
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三室两厅的房间。
他住的是面积有十五平的向南阳光房,我住的是向北的、面积大约在七平,还被各种各样的柜子占据了老大空间的杂物房。
一块床上的小书桌就是我用来学习写作业的地方,外人光是看到都觉得逼仄的空间,反过来想,也是紧实与安全的。
我初中时与他关系尚可。他看不出喜欢我,但也不会欺负我,每每要叫我,就是喊声“喂”,一天也喊不了两次,上了高中才开始做这些事,当然这一切大人都不知道。
也可能他们知道,装作不知道。大人有一种虚伪的体面,他们喜欢看见的事情,哪怕看不见,也粉饰出存在的模样;他们不喜欢看见的事情,哪怕摆在了眼前,也是看不见的。
这种虚伪部分孩子也有,总不如大人训练有素,恍如本能。
杀了他这种想法是在高一期末结束开始酝酿的。当然,也许在我被欺负的第一天杀意就已经迸发了,只是我同样虚伪的把它掩饰下来,忍耐着、期待着它的消失。一整年过去,当我意识到明年还得做出同样的忍耐,我的虚伪被杀意撕碎。
我薄弱的掩饰消融了,它清晰的告诉我,它就在我胸膛里,如同野兽需要血食饱腹一样,需要霍染因的生命为祭品。
霍染因一刻也闲不住。暑假几乎每天都会和他的狐朋狗友出去玩。
他喜欢骑山地车,骑得很野,甚至试过在楼梯上骑,每回看他骑在楼梯上,我总幻想他会摔下去,但他一次也没有摔下去。
要让他摔下去并不难。
只要在人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弄坏刹车,这样只要一个小小的危险,一次女神眷顾的幸运……一次听天由命的结果。
这不符合我的幻想,于是我否决了这个方案。
他还骗父母去学校补习,实则和狐朋狗友一起去网吧打游戏,最迟会玩到十一二点。这时他会抄近路回来,那是一条住户都搬迁了的拆迁区。没有人,没有摄像头。那里已经发生了不止一起抢劫案了。
那么再发生一起谋杀案似乎也是理所应当。
黑暗里,也许我的手会捂住他在嘴,割断他的喉咙,血液从喉管处激射喷溅,像一扇打开的猩红翅膀。
但这也有不可预知的搏斗和杀人痕迹,我选择了好几个伏击点和事后逃离的路线,也放弃了。
然后漫无目的的暑假过去了。
高二上学期开学没多久,学校安排了一次禁毒宣传,各种身体溃烂、截肢、像团烂肉瘫痪在满是污渍的床上吸毒人的照片,在学校入口处摆放了小半个月。
我天天进出,天天观看。某个周末,我去了琴市的戒毒所。
我的零花钱不多。
戒毒所距离我住的房子、距离琴大附中,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我在周末上午八点坐上公交车,在戒毒所出来必经之路的书店里看书,看到晚上八点,再坐车回到我休息的房子。
这时房子里的人都已经吃过晚饭了。
有时候会留有我的饭,有时候不会。没有饭菜的时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阿姨有时会喊一声“吃了吗?在抽屉里拿五块钱买面包吧”,有时候也不会。
我希望见到五块钱。
这样下个周末坐车的钱就有了。
去了书店看书三次,我选定了一辆老去接人的车。
说来也挺可笑的,大部分吸毒人员出了戒毒所那个门,就在车上被老伙计拉着复吸了。
我又跟着车,跟踪到了主人租的房子和常去的地点,摸到了他们交易毒品的网吧。老板看我拿不出身份证,反倒殷勤的很。
卖货的人不是一直都在,现在网络慢慢时兴,他们约了一个暗号,只要游戏里给特定的指示,就会拿货来交易。
我只花了三次就摸清了交易流程,而后我回家,开始思考,怎么给霍染因下毒。
机会太多了。
我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随处可见,全是破绽。
他每天都喝一瓶羊奶。房子里只有他喝羊奶,冰在冰箱里的每一瓶羊奶,都是为他准备的,而他喝奶并不常一口气喝完,有时早上喝了半瓶,就丢进冰箱里,剩下的晚上再喝。
这时候瓶子也打开了,羊奶这种味道重的奶制品,哪怕加点毒品下去,也是喝不出来的吧?
我听说刚刚接触毒品的人身体不耐受,会有些生理反应。
但我不会多放,每次只放一点,加上他这种房间里的一米二的大书桌永远一团乱,总找不到自己作业本的大而化之的性格,哪怕生理上有些不适,也不会在意。
如此潜移默化,等他反应过来,恐怕早就染上毒瘾了。
让他染上毒瘾,让他在考试的时候毒瘾发作,考不好试,考砸自己整个人生,也许这比杀了他还要令他痛苦吧。
毕竟他如此骄傲,如此傲慢,可笑又脆弱的骄傲与傲慢。
不过这样似乎也不好,吸毒上瘾的人虽然不知道毒下在哪儿,却知道喝什么东西会缓解毒瘾。霍染因毒瘾发作时一定会下意识地寻找羊奶,而那么特殊指向的东西,可以做手脚的人警察一下子就能找到我。
所以还是得找个大众化的。
或许下在矿泉水里比较好。他每天打篮球都会喝水,只要偷偷在那个时间接近他往塑料瓶里投毒就好了,学校里人来人往那么多也很难查到我身上。
杀人真的很简单,比我幻想的要简单很多。
简单到像吃饭喝水一样,随手就能做了,简单到像看了题干的前半段字,就能信手写下答案的基础题。
按捺住杀人的欲望,反而更难;答得对答得好的卷子要去答错,倒要多一道工序。
简单到甚至叫人恐惧。
我养成了咬指甲的习惯。
指甲被我咬得凹凹凸凸,时常能够见血,见了血也并没有人在意,从没有人会多嘴问上一句,于是我只剩下一个烦恼,这样书写卷子,乃至书写杀人文字的时候,总有血迹沾上纸面。
令人恶心。
肮脏的血像肮脏的念头一样,带着浓浓的腥气,斑驳在洁白的纸面上。每一滴都是我杀意的显形,每一滴都狰狞成我胸中野兽的样子。
也许该被杀的不是霍染因,该被杀的是我。肮脏的我。
我开始试着期待我成为被害者。但当有人来杀我的时候,最终的被害者真的是我吗?
我有没有道理的自信。
也许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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