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白昼炽热,夜里严寒,风雨不调,不是祥瑞之兆。裴信在朝中,亦是水深火热。如今他重病在身,政敌王致必定会蹦出来趁人之危,王致和宛康首富王凝关系匪浅。宛康,宛康都护高柔……
林晗灵光一闪,顿时理清纷繁复杂的事件。若他料得不错,王致主和,跟裴信针锋相对,而宛康作为西北前哨,地位举足轻重,一旦开战,足以左右战局。可高柔偏与王致结为一党,所以裴信让王经赶来,要除掉高柔,剪去王致在西北边塞的势力。
高柔这人,没什么卓越的本领,顶多算是庸才,比起凉州知度事息慎差远了。裴信想动他,丝毫不奇怪。
檀王也主和,还让平都公主和亲,他一直觊觎帝位,不知私下跟王致有什么交集。再者,林晗实在不明白,安太后又在当中搅什么浑水。照罗刹说的,裴信的真实身份是先太子,那就是太后的亲生儿子。这么多年,他俩不会没有交集,只要一见面,哪有母亲认不出孩子的。裴信本就缠绵病榻,心力交瘁,她若是害死平都,岂不是给亲儿子添乱么。
他越想越觉得费神,额头突突地疼。
往年在宫里,每天都要面对这类错综复杂的斗争,稍不注意便会走错棋,遗害无穷,只好不辞辛苦地理清头绪,分析利弊。太久不在朝中,林晗怀疑自己安逸惯了,有卫戈在,愈发想躺平了享受,连动动脑筋都费劲。
他满怀心事地睡下,听着外头呼啸的大风,接连做了好几个光怪陆离的梦。
清晨一醒,林晗听见浑厚的嘈杂声,有人在外喧哗,下大雪了。他起床去看,天地间果然一片灰蒙蒙的雪幕,寒风翻涌,灌到耳边,侵入肌骨,刮得人双臂打颤。
艳红的火把在浑浊的大雪后燃烧着,仿佛一双双晦暗不明的眼睛。卫戈不在,兴许又去忙碌军务了。帐中多了几个炭盆,暖意滚滚。炭盆边上燃着风炉,炉上坐着把黄铜曲柄壶,壶里温着热水。林晗取了热水洗漱,手臂一动,后腰就有些疼,臀边也是火辣辣的,十分难堪。
梳洗一番,他拿着镜子自照,只见眼角眉梢好似荡漾着柔波春水,顾盼间情意绵绵,流眄生辉。林晗从没想过会在自己脸上看到如此姿态,看着看着便羞愤至极,把铜镜掼在地上。
这还怎么出去见人。
正巧这时,帐外有人求见。林晗谛听一瞬,辨出韩炼的声音,便拿着卫戈的面具,让他进门说事。
“达戎人来了,”韩炼肩头落着白雪,一进帐便融化了,铠甲上湿漉漉的,“世子说午时启程。”
林晗穿着身银甲,慢条斯理地戴上面具,点头道:“那公主呢?”
“达戎王子已经去拜见过公主。新月居那边想必准备好了。”
林晗的手凝在半空:“怎么来的是王子,哪个王子,贺兰稚?”
“正是。达戎王……不便跋涉,故而在默苍山下设帐迎接公主。”
“知道了。”林晗轻声道,“你去吧,我过会就来。”
达戎是草原四部的联盟,古时四部首领在默苍山下会盟,推举出共同的领袖。默苍山是他们的神山,每任达戎王的婚礼都会在默苍山脚,在山神的见证下完成。
草原民族的婚俗粗犷豪迈,届时默苍山下葳蕤连绵的草原中,将搭起河川般的青帐,举办迎亲仪式。四部领袖和贵族会在盛大的庆礼上觐见新娘,尊她为王庭的阏氏。
这次庆礼并非正式的婚礼,长达十来天的庆贺后,达戎王将带着新娘北上,返回王都莫怛沃,达戎语里意为“龙庭”的都城。在那里,阏氏接受达戎子民的朝拜,与王大婚,成为国家的女主人。
第140章 别有幽愁
韩炼心眼实在,让他走便一阵风似的赴命去。床榻边叠着几身棉衣,林晗之前挑了件浅碧玉石的穿了,其余的散在榻上,跟周围摆放整齐的器物格格不入。
桌案上摆了饭,已有些冷,他用炉子热着饭,便坐在榻边叠衣服,不小心抖落出只旧荷包,拿手掂一掂,沉甸甸的,发出细碎的清响。林晗打开荷包一看,里面装着些碎银子,估计是落下的,等叠好衣服,就把它收在身上。
燕云一带口味重,禄州人尤甚,喜食一道色泽红亮的菜汤。伙夫大概是燕地人,今早送来的就有这道红菜汤,配上紫苏羊肉炖萝卜,一碟酱拌菘葵,硬生生叫林晗在四月天里吃出数九隆冬的味道。
三四月正是耕种的时候,突如其来一场大雪,不知会有多少农田受损。庶民看天吃饭,还要缴纳赋税,日子实在难过。
林晗正吃着饭,外面一阵吵吵嚷嚷的。韩炼折返回来,身后带了两个人,是他在凉州城买来的小厮,方黎昕的表弟杨启和矮个子小景。
杨启一进帐,便哆哆嗦嗦地给他下跪:“哎呦我的老爷,你可真是大老爷啊!”
小景不明就里,跟着他跪拜。
林晗道:“行了,快起来!不是早让人去接你们,为何今天才到?”
杨启擦了擦眼角,从地上爬起来,心有余悸:“大老爷,当初买我们的时候,咱也不知道您这么大的来头啊。看见军爷找咱们,还以为犯了事,不得吓得东躲西藏?”
林晗吃光了饭,站起身来,道:“找你们来是有事,待会让人带你们去馆驿,有个叫崔临渊的小郎君,我不在的时候,务必照顾好他。”
“大老爷要去哪?”
“塞外。”
林晗想了一瞬,拿出先前找见的荷包,数了数碎银,觉得不够,便把荷包塞进杨启手里,径自往帐外走。
“在这等我。韩炼,世子呢?”
韩炼拜道:“世子在和几位将军议事,末将带公子过去。”
林晗点点头,随他步入漫天大雪,不一会便到了议事的军帐。卫戈和独孤毅都在,还有个面生的银袍将军。那银袍将军亦是一副好皮相,眸若寒星,唇若施脂,缓带轻裘,俊秀不凡,有股翩翩的儒将风度。
他仔细看了看,这人眼珠子和罗刹一样,透着些蓝汪汪的水色,像是冰湖,一看便知有异族血统,可头发跟中原人没差别,甚至更加黑亮。
独孤毅热络地跟他打招呼,顺带引见了新面孔。
“公子你来啦。这是我表哥,宇文跋。”
闻言,宇文跋便向林晗见礼,依旧一言不发,深杳的双眼里暗含着几分探究。
独孤毅忙道:“表哥他就是这个性子。”
林晗看向卫戈:“燕云五姓?”
从他进帐起,卫戈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轻轻颔首:“是。”
林晗暗自忖度,燕地跟宛康十万八千里,他们不辞辛苦长途跋涉到塞外来,想必是打定了主意,要干出一番事业。
卫戈轻声道:“含宁找我有何事?”
林晗回过神来,朝他伸手:“给我点钱。”
卫戈一愣,从身上找出个钱袋,递到林晗手里。林晗拿了钱袋,旋即转身出门,回到主帐。
杨启被他风风火火的劲头惊了一跳,语无伦次:“大,大老爷好。”
“这些给你们当平常的花销,千万记住我的话,”林晗把钱袋交给他二人,“照顾好临渊……若有必要,带他到肃州去。”
假如两国开战,宛康就是前线,势必波及到城里。林晗转念一想,改口道:“算了,干脆直接到肃州去,别在这等了。”
杨启连连应声:“那大老爷什么时候回来。”
林晗摇摇头:“少则十天半月,多则几个月。你们去吧,我也该走了。”
小景露出副不舍的神情,忐忑道:“奴想跟老爷一块去。”
林晗瞅着他年轻的脸孔,颇为感慨。当初买小景的时候,林晗正与卫戈分隔两地,问清这少年十六岁,和卫戈初遇他时一般大,想也不想就选了他。
“都听我的,”林晗看了看二人,“等我回来,会到肃州找你们。”
他着人把两个奴婢送走,独自在帐中看了圈,找了柄腰刀带上。大营里已经开始点兵,为出发做准备。林晗安排好事务,便到议事军帐里找卫戈,在帐前遇上交头接耳的两人。独孤毅一手拿着本册,一手拉着他表哥小声攀谈,说的都是胡语,不知在嘀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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