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灵月垂着视线,但并没有说话。
林笙点点头,见那仵作已验完尸收工要走了,他便过去掀开裹尸的席子看了一眼——尸体的头部并没有致命的骨伤,躯干上血迹更重,一侧的肋骨已完全塌陷,血肉模糊,想必便是致命伤所在。
尸体手指缝里全是混着血色的泥沙,包财并不是一击砸死的,他死前曾经挣扎过。
他起身,阖上席子,回头时刚好撞上李灵月的视线匆匆移开。
往日热情洋溢的家里蒸个馍都恨不得分林笙半个的孙兰,今日破天荒的没有与他多说话,而是与李灵月黏着形影不离的,跟着村长他们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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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死了人,官衙总是要派人来的,来验明正身、做个登记,然后销户籍。
胥吏也查看了房屋的垮梁和残墙,有些支柱都朽的一捏就粉,这样的破屋子,能坚持好多年不塌才是奇事。突发天灾,房屋腐旧如此,被大雨冲垮继而砸死了人,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主要是这回死的是个青壮年,就算是个无足轻重的村户,胥吏照例也需要多问两句,好记到簿子上回去交差。
因为外头下着小雨,李灵月如今又住在孙兰家里,村长可怜李灵月这么年轻就成了寡-妇,现在淋着雨脸色还煞白,就做主叫他们到孙兰家去,喝上热茶再问话。
胥吏因为这桩事,一大早就出来干活,正有些不耐烦呢,有茶喝自然乐意,便跟着一块去了。
进了院子,孙兰就忙里忙外倒茶伺候官爷。
胥吏尝了口茶水,一股土腥味,就放下了,他转头上下打量了一番李灵月,纳闷道,“李灵月是吧,你是包财的屋里人?你怎么住在别人家里?”
李灵月不安地抿了抿嘴,旁边孙兰立刻替她说道:“官爷,是这么回事——灵月的闺女,前阵子不小心伤着了,灵月身子也弱,她男人整天不着家。我担心她娘俩照顾不过来自己,就把她和银子接到我家来住了……就住外头那间偏房!”
胥吏被叫来得急,都没怎么提前翻看文花乡的户籍册子,又问:“那家里是做什么的?种地,还是做手艺的?”
孙兰忙说:“他们家里没有地,现在就是给人浆浆衣服、补补鞋子、绣绣花样什么的……挣点零碎钱糊口。”
补鞋绣花,听着都是女人干的活。
加上在废墟那边听到的一些闲言碎语,胥吏大概是摸清了,死的那个包财,估计是个破落到没田没地,靠吃媳妇软饭的混混痞子。
事儿是这么个屁大点的事,不过他皱了皱眉,抬头看看孙兰,又看看李灵月:“怎么,她自己是个哑巴,说不了话?”
“这、自然不是。这不是,这么大的事,灵月她……伤心的都没回过神来。”孙兰讪讪地笑笑,赶紧戳了戳李灵月,“灵月,官爷问你话呢!”
胥吏瞧这个李灵月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也不是想为难寡-妇,只得摆摆手:“算了算了,回头家里来个人到衙门去,把你男人的籍帐销了,就行了。”
他随便在簿子上记了几笔:“家里还有其他男丁吗?销了包财的籍帐,你是续你男人的户,还是归回父兄那边去?”
一直捏着手沉默不语的李灵月,此时突然抬起头来,虽声微弱蚊鸣,说出的话却令人十分意外:“官爷,我想立女户。”
胥吏一愣:“……你要自己立户?”
“灵月妹子?”孙兰也惊讶地看着她,似乎没料到她竟然会这么说。
按大梁律法,丈夫去世,寡-妇可以继丈夫的户,服丧三年期间,能免除包括田赋、商税、银钱税、劳工税等的税钱,出了丧期,只要一直不改嫁,依然能减免三成,要是遇上朝廷减赋,减免五六成都是有的。
所以在大梁,寡-妇一般都选择续丈夫的户,算是丈夫家里的人。若是再嫁,就改去其他男人的户里。这样日子会好过一些。
可若是独自立户,担了“户主”的名头,那将来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小生意谋生,都要像男人一样,税钱也一分不省,可谓是又苦又累。
胥吏在衙门里干了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有寡-妇要自己立户的,这不是纯粹的自讨苦吃吗?他不由多看了李灵月几眼:“你确定?定了户,以后可就改不了了。”
李灵月两手紧紧地蜷了一下,又松开,笃定地点点头:“嗯。我要自己立女户。”
自己立户,就可以自己做主,再也不用靠男人。
“真是年年都有稀奇事!”胥吏纳罕了一句,不过反正是她自己的事,懒得管,便起身拂拂袖子道,“那来衙门销包财籍帐的时候,再带二百文另立户的户纸钱。”
“二百文?”李灵月诧异,这么贵。
胥吏拧眉:“怎么,二百文都拿不出来?那还立什么户!”
李灵月咬牙:“我会带上钱去的。”
胥吏瞥了她一记,也没说什么,问完了就要走。不过刚起身就注意到后头的窗户底下,支了根横杆儿,挂了几件才洗的衣服鞋子。他多看了几眼,不禁狐疑道:“这下雨的天,怎么在屋里晾衣服?”
李灵月脸色微变:“这,这是昨天和村里医郎上山采药,弄脏了,怕隔久了不好洗,就顺手给洗出来了……”
胥吏也没多想,这文花乡又偏,路又不好走,一踩还一脚泥,他也不愿多在这种穷乡僻壤停留,最后又叮嘱李灵月记得带钱,就走了。
“地上泥多,官爷您小心点……”孙兰添着笑脸送胥吏出门,后头李灵月则快步走到窗下,将那几件衣鞋取下来团一团。
一推开门,孙兰一愣。
林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正站在外面,脸色怪怪的。
孙兰莫名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回头瞧了一眼李灵月,她先将胥吏送走,锁上了院门,就立刻匆匆几步走了回来,一把握住了李灵月的手腕,将她掖到了自己背后去。
她随着林笙的视线,看到林笙在盯着看李灵月怀里抱着的,还没来得及塞进箱子里的一团半湿不干的衣物鞋子。
“林医郎。”孙兰咽了咽唾沫,紧张地看着他。
李灵月肩膀细微地颤-抖起来。
她知道,林笙看出来了。
从刚才林医郎去查看包财尸体的时候,她就知道,有的事情是瞒不住的。
李灵月攥着手里的衣物,紧绷了一宿的心情,此刻便有些崩溃,喉咙突然哽咽道:“我不想再被卖来卖去了,也不想我的女儿也被卖来卖去——他死有余辜、死有余辜!”
那屋子反反复复修补的房顶,就像一块块糊上的狗皮膏药,只是治标不治本而已。因为房梁已经朽得厉害,除非全都推了重盖,不然无论再修多少次,都只白费功夫。
这些包财不知道,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家如何,也不在乎她和女儿。李灵月辛辛苦苦地攒钱修房,只是为了能有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而包财只知道要钱、要钱。
房顶的重量,全靠后来新加的支木勉强支撑,这么多年下来,大大小小的支木已交错在一起。
不碰还好,一碰,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如果不是听到包财说出那样的话,如果不是那个王八蛋,要把女儿卖给人去做暗娼——
李灵月不会抽掉房檐后面的那根支木。
她恨包财,从来没有这么恨过。
但是抽掉支木的那一刹那,李灵月却是异常平静——被父母卖掉的时候,辗转嫁给包财的时候,被揪着头发挨打的时候、被迫怀上银子的时候,她的脑子里都是糊里糊涂的。
唯有将那根支木握在手心里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这一刻终于清醒。
仿佛此时此刻,握在手里的并不只是一根细细的支木,更是决定自己能够掌握的新的人生。
房屋在暴雨中轰然倒塌。
她看着包财在垮塌的废墟中挣扎、流血,然后渐渐,沉寂于无声。
这一瞬间,一直压在李灵月心头的大山也随之崩散了,头顶的闪电,像是劈进她心底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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