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郎中斟酌了一番:“这样,你先在老夫身边做几个月的医侍,和老夫一块出诊,也算是在上岚县里露露面。若你真有本事,届时老夫自会为你书一份保举书。”
此事并不难啊,魏璟赶紧拽了拽林笙的袖子,飞快地眨着眼睛朝他使眼色。
这么好的机会,若是错过了,魏璟都不知道再去哪里给他捡!
林笙是有些心动,但还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应下,而是问:“请问做医侍,可需要十二个时辰待命随行?”
魏璟着急地看了他一眼。
这叫什么话,历来规矩,药僮医侍那都是跟着医士学本事的,学得好了,成为人家的入室弟子,传承人家的家学,这重要性,跟人家亲儿子也没什么两样。
因为医士常常不分昼夜随时登门问诊,作为医侍自然要随叫随到。所以多是吃住都在医馆,或老师家里。
林笙虽然不是去正经拜师的,但毕竟有求于人家,就算有本事,谱也不能摆得太大了。
崔郎中也问:“小郎君可有什么顾虑?”
“这是我家中的兄弟,重病多年刚刚有所恢复,如今还不能完全自理。我若跟着到您府上去,就没有人照顾他了。他一个人回村子里……”林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轮椅上的人,“会饿死。”
孟寒舟:“……”
不仅是孟寒舟的事,如果住到崔郎中那里,很多事情毕竟不太方便。
众人目光便都落在了孟寒舟身上,尤其是崔郎中,炯目如炬,好似孟寒舟是与他争夺什么好东西。
孟寒舟恹恹靠在椅背上,虚弱地喘息了两声,哑着嗓子道:“林、林兄,就不必,不必管我了。我一个人也……咳咳咳!”
他捂嘴剧烈地咳嗽起来,仿佛肺都要吐出来了,苍白的脸色上咳出了一抹病态的红晕。
“……”林笙也没想到他突然装起来了,愣了一下,也只好跟着叹了口气,“唉。”
崔郎中算是看明白了,这意思是,不仅林笙要来,这病秧子也要跟着一起来:“罢了罢了,你也不是真来与我做学徒的。只白天来跟诊就行,医馆打烊之后,你便爱做什么做什么去吧!每六日休息一日。到时给我留个住址,若是有急事,能找着你就行。”
林笙赶紧顺坡下驴:“多谢老先生。”
“刚才听你说,你现在是住在下边乡里。”崔郎中道,“那,这样吧,你也回家收拾收拾,十日后可能来?”
十天,还挺富裕的,林笙应下:“好。到时候一定按时来。”
崔郎中满意地点点头,那就不多说什么了,他又买了一些蜜制远志准备再研究研究,便与林笙约好了十日之期,提着药回家去了。
魏璟立刻开心道:“太好了,现在至少有了崔郎中做保举!林医郎你在崔郎中身边,肯定有机会崭露头角,到时候,另一个保举书也不难了!”
林笙也有些高兴,抿唇:“嗯,还要多谢你。”
“哪里哪里,”魏璟摆摆手,“还不是你的药好,不然他也不会专门跑过来问这件事。那……林医郎,你们不打算住在崔郎中家里,可是想好住哪里了吗,可要在城中赁房?”
赁房?
这倒是个好主意,可以去了解一下。
魏璟看他有这个心思,便热心地推荐了他两个专司房屋买卖租赁的牙人,写了那两名牙人的住址给林笙。说这两天闲着没事话,可以去看看。
怕他手头紧,也把这段时日代为卖药的钱,都与他结清了。加上先前去文花乡那趟没来得及结的,还收了这次林笙新带来的药材,总共是十三贯钱。
“那你以后是不是不会去采药了?”魏璟唯有这件事感到遗憾,林笙自己采来炮制的那些药,真的很好。
“还是会去的。”林笙说,毕竟保举一事还不算落定,谁知道中间会出什么差错,比起将来未定之事,做药材还是此时最稳拿把抓的生意,文花乡山里的财富他还不想直接放弃呢。
听他这么说,魏璟就放心了,忙将结钱递到他手里,十三贯太重,还特意给换成了银两。
“那我们先走了。”林笙将银两收进荷包中,妥帖收好,就与他告辞。
-
林笙推着孟寒舟,去买炮制药材用的东西。
这回去修整的十天,林笙还来得及再赶制一批药材,到时候一并带过来。
城里的青砖路比乡下的碎石路要平整多了,轮椅在这里相对好走很多。
林笙推着不怎么费力气,只是轮椅轱辘辘的动静不小,人一多,周围人的眼光就变多了,大家都好奇地盯着这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在路上跑。
他倒不觉得有什么,但孟寒舟大概是长年不怎么见人了,突然晒在阳光底下,还被众人围观,一时间有些适应不了。尤其是林笙需要进店去买东西时,店面狭窄不便轮椅通行,只能将他停在铺子门口。
就跟层层落叶里偷偷生长的蘑菇,突然有一天被人薅出来了,就瞬间炸开了,胡乱吐着孢子。
林笙提着醋罐和糖包出来,就见阴暗的孟蘑菇此时也拧着眉梢,凶巴巴地盯着来往朝他打量的行人。
街上不知所以的玩耍小童,三三两两地簇在一块,新鲜地瞧着他。还有胆子大的,用手里吃剩的花生壳往他身上丢,想看看他会不会动。
孟寒舟与他们大眼瞪小眼,突然一喝,吓得一群小孩子呜哇乱叫着跑开了。他本来就不满林笙将他丢在门口,让自己像个被人观赏的猴,这会儿更没好气,正眯着眼睛拂自己的袖口。
骄阳艳艳,斜照灵台。
一轮同样红艳艳的“小太阳”就突然从眼前悬了下来。
孟寒舟挑起眼睫向上看去,看到林笙突然探过来的脑袋,他指间拎着跟细线,捏着那轮圆咕隆咚的红色小球,在他面前晃了晃:“又生气啦?”
“……”孟寒舟凝视着他鼻尖上淡淡一层被阳光渲成的金色绒毛,嘴角不由拉直,伸手拿过了那个小红球,冷哼一声,“这什么东西?”
林笙弯一弯眉,将买的糖与醋放进背篓,便推上他继续走:“说是灯笼糖。我买的东西多,店家饶我的。”
孟寒舟拆开看了一下,只是普通的糖块,用红纸包了一层,系上细线,做成了灯笼的样子而已。
“哼,哗众取-宠-罢了。”
“你如果不喜欢,那我就给其他小朋友了。”林笙作势要去拿回来。
不远处,还有蠢蠢欲动的小孩子扒着墙角偷看他们——这是家卖酱醋糖的调料店,香喷喷的,但凡有客人拎着糖走出来,小孩子们总是要馋几眼的。
“我的东西,岂能再给别人?”孟寒舟立刻护住了自己的糖。
他看看林笙,又看看这颗糖,又默不作声地将红纸恢复原状,重新系好,把它挂在了自己轮椅的扶手上。随着轮椅的前行,小灯笼也一摇一摇的,有几分可爱。
林笙无声地笑了他一下。
孟寒舟看着摇晃的糖果,尽管地面比较平整,但再平整轮椅加一个人的重量也还是会累。林笙额上也被晒出了薄薄一层汗,过了会,孟寒舟忍不住道:“其实你也不必非要带着我。”
林笙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不是你说的吗,你一个人会饿死,病死,孤独死。”
“……林笙,”孟寒舟沉默了一会,问,“我是小狗吗?”
他并没有说过会孤独,而且,只有没人要的小狗才会孤独死!人不会因为孤独而怎样的!
林笙垂下视线看他,随着用药,孟寒舟渐渐愈合好起来的脸颊,已不似当初那样溃烂狰狞,越发展露出几分风逸俊美的本相。
“人会的。”林笙说。
孟寒舟觉得他又在取笑自己,不禁撇了撇嘴角,愤愤地抬头要与他理论一二——但出乎意料的是,林笙神色淡淡的,似在怅然出神。
不过一瞬,好似那抹怅然只是孟寒舟的臆想。
扶手上的灯笼糖晃了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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